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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司法局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时间: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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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司法局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节目时间:
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点至11点
节目地点:
金堂人民广播电台
节目播出频率:
金堂人民广播电台:FM103.2
上线单位:
金堂县司法局
做客嘉宾:
县司法局局长:解文
县司法局人民调解科科长:蒋羽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唐晓妮
县司法局律工科工作人员:孙明臣
(待定)
节目主题:
围绕县司法局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服务县委、县政府 “追赶跨越年”的总体目标。让我县城乡群众共享法治文化、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治建设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

第一部分:(开场部分,介绍嘉宾,介绍节目访谈主题)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宣传片片头
(音乐垫上)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正在直播的金堂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我是主持人黄蒲。听众朋友,我们《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是每周星期二和星期五的上午10:00将准时与您相约直播间,帮您解决困难和问题,欢迎听众朋友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84983300,参与我们的节目。
今天我们邀请到县司法局的各位嘉宾走进直播间,就我县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以及广大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今天做客我们直播节目的嘉宾是:
县司法局局长:解文
县司法局人民调解科科长:蒋羽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唐晓妮
县司法局律工科工作人员:孙明臣
欢迎各位来到我们节目中,与广大听众进行交流。

解文: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金堂人民广播电台,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听众朋友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也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金堂法治建设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和我的同事,将耐心听取朋友们的提问,并认真地给予解答,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节目开始之前,我们首先请县司法局局长解文同志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司法局在2015年做了哪些老百姓所关心和关注的工作。
答: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力促法治宣传有创新、法律服务见实效、基层工作上台阶、机关效能大提高。一是抓法治宣传,促法治金堂建设;二是抓法律服务,促便民惠民;三是抓特殊人群管控,促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抓人民调解,促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五是抓队伍建设,促工作提升。
2016年,司法局将按照“重点工作为先,特色工作领先,整体工作争先”的要求,为推动“法治金堂”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
主持人: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司法局在推进“七五”普法,建设“法治金堂”将会有哪些新举措?(解局长)
答:“六五”普法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及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于去年顺利完成了验收工作,我县还获得了“省级法治示范县”荣誉称号。
今年,我局将以《成都市“七五”普法规划》为标准,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原则,以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以服务依法治县工作为目的,制定我县“七五”普法规划,推动“七五”普法顺利开局。“七五”普法规划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紧密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依法治国”主题,形成普法依法治理新机制,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搭建各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大普法格局;三是开阔普法空间,运用新载体,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普法网络,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四是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重要作用,充实完备普法专业队伍,建立健全普法专业队伍工作机制;五是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和属地原则的落实,建立健全考核评估、督导监督检查机制;六是加大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工作机制;七是着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开创矛盾纠纷调解新方式,突出可操作性、可持续性。
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市创建,使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各项事业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为我县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构建平安和谐金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持人:司法局提高群众满意度、优化法律服务的做法。(律工科 孙明臣)
答:一是夯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围绕普惠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全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上年度总结考核和新年度聘用工作,聘任5位法律专家和4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组成县级法律顾问团。积极组织律师参加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参与信访维稳值班67次,有效配合处置忠林公司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涉稳案件。2015年全县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1764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744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65件;为乡镇、村(社区)干部开展法治培训769场次;为乡镇、村(社区)提供风险评估建议1533条,其中书面建议218条,审查文件、合同协议692份,列会参与决策或合同谈判307次,修订完善村规民约174份;协助、指导两委调解矛盾纠纷616次,处理涉及信访维稳矛盾纠纷412件。
二是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挂牌成立了金堂县法律服务协会,建立律师诚信评价体系和律师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成规范化司法鉴定工作站,2015年受理及办结司法鉴定案件共53件,接受司法鉴定咨询17件,咨询人数约100人,金堂地区各类鉴定案件总数约300件。
三是提升法律援助效果。在三溪镇和平桥乡新建2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白果镇开展了“尊老扶幼助残•法律援助惠民行”活动。探索建立刑事案件援助扩面机制,构建县法律援助资源库,实行由受援人来挑选承办人的“菜单式”服务。按照要求,确保“12348”法律热线24小时畅通。2015年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205件,其中法律援助刑事案件84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8589件。
四是深化公证工作职能。今年以来,公证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在重点工程建设、服务民生工程项目等事项中担当重要角色。进一步扩大公证工作知晓率,将公证业务延伸到乡镇、村(社区)。积极服务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开辟了 “绿色通道”,为棚户区群众办理继承、委托、赠与等相关公证80余件,减免费用近10万元。2015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652件,公证援助68件,上门服务84件(次)。所办案件无一投诉、无一错证、假证,实现了全年办案零错率。
主持人:刚刚提到我县建立了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听众朋友最关心的可能是法律顾问制度是如何运行的?它的成效如何?老百姓如何找法律顾问给予法律帮助?(律工科孙明臣)
答:为全面提升乡镇依法行政能力和村级事务依法治理,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我县从2013年起由县财政解决110余万元,全面建立了镇村法律顾问制度,全县21个乡镇、23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制度运行将近三年,得到全县老百姓的肯定和支持,可谓惠及全域的民生工程。在2015年成都市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中,群众表达出“希望能坚持法律顾问制度”意见(平桥乡五盛村群众,顾问谭达义),这是来自基层群众对法律顾问工作的亲身感受,它对法律顾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是要求我们不断完善体系,保障此项政策继续惠及于民。
体系介绍:整个体系是县委政府领导,县司法局、县法制办牵头推进,各乡镇、村(社区)具体负责。运行法律顾问制度主要根据二个文件:一是《金堂县乡镇、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关于认真落实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每年会出台考核文件将顾问制度推进到位。县委政府非常重视顾问工作,2014年出台《金堂县依法治县实施纲要》明确了全县要普遍建立顾问制度。另外,每年司法局和法制办会联合出台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和聘任通知,对顾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管理,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司法局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公共服务实现全民共享:一是加大法律顾问宣传力度,统一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8227张(3年合计下发19727个),并张贴到村、组较大院落和新农村聚居点,公示牌上注明法律服务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印制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20万余张(3年合计40万),确保每户一卡,人人知晓;二是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考核。定期检查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出勤签到册或考勤表等,通过村(社区)、镇、县三级考评,评定法律顾问考核等次;三是在法律顾问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弘扬公平、正义、客观、公道、正气。召开法律顾问表彰大会,对考核中表现优秀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顾问个人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激励法律顾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四是组织全体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增强法律顾问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其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五是新签顾问落实好村、社区的自主选择权,原则上各乡镇不为村、社区指派或指定法律顾问,结合上一批次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实行优胜劣汰,对工作不负责任,履职不到位、镇村干部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坚决予以淘汰;六是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发展保障机制,与县法制办、县财政衔接形成机制落实全县顾问经费及时到账,及时发放到镇村顾问手中。
群众如何寻求法律帮助(如何联系法律顾问):一是在各村、组较大院落和新农村聚居点张贴有法律顾问公示牌,顾问电话照片所在单位全部印制,并注明法律服务监督电话84981362,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印制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20万余张(3年合计40万),确保每户一卡,顾问电话号码和服务内容都有提供。依据这2个方式可寻求到顾问的法律帮助,但需要提醒群众注意的是虽然顾问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但涉及诉讼就不是免费而是有偿代理。
主持人: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金堂县人民调解工作在2015年做了哪些工作?(人民调解科蒋科长)
答:一是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规范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三学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成都市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土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吴能斌被评为“成都市优秀人民调解员”。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依托网格化管理,在做好日常排查工作基础上,特别注重节假日、重大时节的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排查564次。三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完善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专业性调解组织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新建物业纠纷、建筑领域民工工资纠纷2个调委会。2015年各行业调委会共调解纠纷268件,其中交调260件、医调3件,检调3件、劳动争议调2件。四是推进完善“三调联动”等创新机制建设。在高板镇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基础之上,推进与诉讼、仲裁的衔接机制,重点加强了“诉调、访调”对接工作,提高应对新型矛盾纠纷的能力。创新推广土桥“说事评理”机制、赵镇“第三方协调”机制,切实做到将人民调解工作植根群众。五是推进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在律师、法工、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退休干警、退休医生等专业人员中选聘人民调解员力度,开展职业化、专业化、实用化的多层次人民调解员培训。2015年共培训调解员5162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174件,调解成功1166件,调解成功率99.31%
主持人: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工作要点中提到“提高司法所规范执法水平”,金堂县如何来提高司法所规范执法水平?(人民调解科蒋科长)
 答:为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要职能,全面提升司法所执法服务水平,金堂县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推进执法公开,强化执法监督,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执法主体资格,通过集中培训和分步轮训的方式对司法助理员进行培训,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完善执法程序,对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指导等日常执法活动统一执法标准,细化操作规程,明确执法时限和形式。三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建立政务公开、内部监督、群众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使司法所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投诉答复率100%。四是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司法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司法所的执法水平、服务水平和整体工作效能。五是依托县、镇、村三级调委会组织网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七进”等活动,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主持人:今年法律援助工作有哪些新举措?(法律援助中心唐主任)
答:去年,我县推出了法律援助的“菜单式”服务的举措,由受援人挑选承办人员,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知晓度。
今年,法律援助中心除了继续提供法律援助的“菜单式”服务,还将适度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拓宽案件范围,将更多的经济困难群众纳入援助范围。同时,注重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加强援助专职、志愿律师业务培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提高群众对办案质量的满意程度。
主持人:下面请解局给我们介绍下2016年司法工作的重点。
答:2016年,县司法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扣县委“追赶跨越年”工作主题,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全县“工业强县、农业固本、文旅兴城”三大发展战略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立足点和着力点,为推动“法治金堂”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坚持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系列化。按照目标任务一致、内容各有侧重的原则,持续深化“法律七进”、“法治大讲堂”“以案说法”活动,并以此为载体组织好“七五”普法启动。二是坚持法治宣传载体化。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推进LED显示屏、公交车媒体等公共传媒载体,同时在已有的普法网站、公众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相关网站、主流媒体、传统广播的作用,打造便捷多样的学法用法载体和平台,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坚持全民普法常态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群众普法力量,进一步完善“市民观察员”制度,广泛开展“群众法治体验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推动法治宣传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四是坚持法治创建完善化。扎实推进“一镇一示范、一进一示范”活动,建立逐级创建制度,推动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五是坚持法治文化建设大众化。要继续加强法治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普法阵地建设,不断推进宣传阵地规范化,同时坚持文化创新,通过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漫画、微电影、宣传品制作等,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实效性。六是推进执法普法一体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推进普惠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突出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大力推进政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建设,提高服务重点工程层次,加快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为我县“追赶跨越年”提供法律保障。加大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植保障力度,优化职业环境;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发挥自身法律专长和群众信任的优势,有序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二是突出公证工作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职能。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提高公证员专业素质;拓展公证业务渠道,从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入手;探索“互联网+”服务模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公证工作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三是突出法律援助维权职能。健全法律援助业务发展体系,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对接,推动法律援助站点向村(社区)延伸,进一步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法律援助向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倾斜,加快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切实落实应援尽援;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综合运用旁听庭审、案件评查、受援人回访等手段履行监督职能,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四是推进“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工程。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体,协调县民政局等部门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社区矫正工作站、多样化学法阵地等微型平台,采取现场服务、定期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需求。吸纳多方力量参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条件的村(居)委会设立法治副主任,形成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社工为骨干、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网格化管理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三、探索推进特殊人群监督管理规范化。一是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强化在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帮助特殊人群尽快融入社会。二是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调动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力量,引入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帮扶矫治的专业化水平。推进“4+X”矫正小组建设,深化“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员”在矫正、帮教工作中的作用。三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在充分发挥县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的作用的基础上,在乡镇逐步覆盖建立规范化社区矫正工作室,形成县、乡镇无缝衔接的管理模式。推广《金堂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指引》,创新社区矫正信息技术监管手段。四是进一步总结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借鉴学习各地先进工作机制,探索特殊人群管控新模式。
四、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要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为重点,着力“两规范、两提升”(即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规范化,案件调解过程规范化,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提升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率),推进人民调解“精细化”。一是推进调解网络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二是推进调解工作法治化建设,吸纳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完善网格化排查调处机制,健全重大事件、重大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机制和分析研判制度;三是推进调解手段多元化建设,强化“三调联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创新调解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作用;四是推进调解文化精品化建设,利用好“说事评理”、“坝坝调解”、“巡回调解”、“第三方协调”扩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五是推进调解队伍培训常态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培训体系,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水平;六是推进调解工作制度化建设,制定《金堂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实施意见》,加快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制度,探索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五、全力建设过硬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三严三实”、“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强素质教育,促能力提升”主题教育培训,切实保障政令畅通。二是突出反“四风”重点,扎实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三是强化理论调研和工作思考,以问题导向引领工作改革创新,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力争建成司法行政系统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体系,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五是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素质,规范执业行为,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执业环境,建立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六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选树推广司法行政基层的典型人物和先进经验,加强宣传力度,凝聚推动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第二部分  热线解答环节
(法援中心主任:唐晓妮)1、问:我在金堂的一家公司打工,从2015年5月起,公司就未发工资,也未购买社保,2015年12月合同到期,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答:你可以得到的补偿是:首先公司应该支付你5-12月的工资,2、补交5-12月的社保;3、合同到期,解除合同,公司应给付经济补偿金。
(法援中心主任:唐晓妮)2、问:我于2011年与男方在云南省昭通市某县登记结婚,并生育1子,2014年5月回到金堂老家,现男方不露面,仅以电话联系得到,又不给娃娃抚养费用,我要提出离婚,程序是怎样的?要申请法律援助应该在哪申请?
答:1、如能提供男方已在金堂居住1年以上的证据,可在金堂起诉;也可在金堂申请法律援助;
2、如无以上证据,就只能到云南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同时,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也只能在云南男方的户籍所在地申请法律援助。
(律工科孙明臣)3、问:我在事业单位工作,有工资收入,今年又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能否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答:《律师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律师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律师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援助中心主任唐晓妮)4、问:批准法律援助后,什么时候开始提供服务?
     答:民事、行政案件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援助中心指派承办人员,法律援助人员会与您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刑事案件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或者收到辩护通知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确定承办律师并函告公、检、法,法律援助人员会与受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律工科孙明臣)5、问:自己是私营企业业主,一个工人受伤,伤残鉴定为9级,现钢板已拆除,第二次治疗后需要重新鉴定么?
   答:对是否需要重新鉴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已经由劳动仲裁部门作出鉴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原先鉴定持有异议,在诉讼期间因由法院裁定是否要进行重新鉴定;法院裁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注明。
(人民调解科科长蒋羽)6、问:承包果园与村民产生矛盾,想寻求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帮忙给予解决,并咨询申请人民调解要不要收费。
  答:双方发生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找人民调解是对的。你们是承包人与被承包人之间的关系,本来就应该相互包容和支持,维护承包者的合法利益。有什么问题可以坐下来谈,没必要把矛盾激化。我们的人民调解,是专门负责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组织,它是在调解员主持下,通过调解员依法依理的疏导、说服,当事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平息纠纷活动。我们司法所承担着对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同时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可以直接参与调解,如果你们向当地司法所申请调解的话,他们会出面调解你们的矛盾。这儿我必须告诉你们的是,人民调解从申请—受理—调解—调解协议的申请司法确认—申请调解协议执行全过程都不交纳任何费用。如果你希望通过人民调解解决和他人的矛盾纠纷,可以向你所在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相信你的纠纷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
(公证员、人民调解科科长蒋羽)7、问:我一朋友的父亲去逝了,遗留有一套住房,想做房产继承公证,但是不知道需要准备些啥材料,请问下他们该咋办?
  答:您的朋友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可以办理,需要准备好父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房屋产权证、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村(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死者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配偶、子女、父母带上身份证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就可以了。若出现转继承或代位继承,则情况相对复杂,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具体的你们还可以拨打公证处的电话028-84980148咨询公证员。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唐晓妮)8、问:老家在三溪镇有个房子,做土地证做成别人的了,目前年限已经很久了,该如证明这个房子是自己的呢?
  答: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您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待确认之诉的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登记在别人名下的土地证。在提起确权之诉时有两点注意事项:一、您要在诉讼时效间内提起诉讼,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否则就可能丧失胜诉权。二、根据民事证据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其所有的证据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唐晓妮)9、问:我的一位朋友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负全责,但是肇事司机拒绝赔偿,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
答:对于这种情况,你朋友可以自己先治病,治完病之后再通过诉讼,把对方车辆的车主或驾驶员,交强险保险公司和商业险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来赔偿你朋友的各项损失的。
(律工科孙明臣)10、问: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C证,请问执业地点有没有限制?
    答: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应当在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申请律师执业。


结束语: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宣传片片头+公益广告
主持人:好的,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您现在收听到的是金堂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今天,金堂县司法局的各位嘉宾走进我们直播间,围绕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服务县委、县政府“三区”建设整体部署及争创全省丘陵地区先进县的总体目标,让我县城乡群众共享法治文化、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治建设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在此,我们请解局长对今天的上线情况作一个小结。
解文:好的。非常感谢金堂人民广播电台提供这样一个机会,我们非常荣幸地来到这里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交流。直播的时间非常短暂,与听众朋友愉快地交流让我们感到意犹未尽。我们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通过节目,我们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大家需要什么,我们能大家做些什么,也希望大家能给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推进我县依法治县工作,建设法治金堂。
主持人:非常感谢金堂县司法局的各位嘉宾。听众朋友,今天的《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感谢各位嘉宾参与今天的节目,也感谢广大听众朋友的收听。《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的首播时间是每周二上午的10:00—11:00,重播时间为每周五上午的10:00--11:00。在每期节目之外,听众朋友还可以通过拨打阳光政务热线84983300咨询反映问题。好的,听众朋友,本期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听,咱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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