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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食药监局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时间:20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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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食药监局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方案提纲

节目时间:
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 上午10点至11点
节目地点:
金堂人民广播电台
节目播出频率:
金堂人民广播电台:FM103.2
上线单位:
金堂县食药监局
做客嘉宾:
县食药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易佑春;县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静、刘显卫;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贺文;县食药监局食品生产流通科科长:徐建辉;县食药监局药品器械监管科科长:肖向阳。
节目主题:
围绕金堂县食药监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外开放年” ,全面深化食品药品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以及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热点问题等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

节目提纲及流程

第一部分:(开场部分,介绍嘉宾,介绍节目访谈主题)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宣传片片头
(音乐垫上)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正在直播的金堂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我是主持人陈珍。听众朋友,我们《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是每周星期二和星期五的上午10:00将准时与您相约直播间,帮您解决困难和问题,欢迎听众朋友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84983300,参与我们的节目。
今天节目中,我们邀请到了金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各位嘉宾走进直播间,就我县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以及广大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今天做客我们直播节目的嘉宾是:
县食药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易佑春
县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静、刘显卫
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贺文
县食药监局食品生产流通科科长:徐建辉
县食药监局药品器械监管科科长:肖向阳
欢迎各位来到我们节目中,与广大听众进行交流。
刘显卫: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金堂县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显卫。非常感谢金堂人民广播电台,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听众朋友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我也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金堂食药监事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和我的同事,将耐心听取朋友们的提问,并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谢谢大家。
主持人:听众朋友,今天上线的各位嘉宾将围绕金堂县食药监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外开放年” ,全面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以及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热点难点问题等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
如果您对咱们金堂食药监事业的发展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者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和反映,都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84983300,与今天的嘉宾进行互动交流。好的,接下来,我们来关注一些热点话题。
主持人:去年底,我县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我想咱们收音机前的广大听众也特别关注改革后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发生了哪些变化?刘局长,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刘显卫:这次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食药监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改革完善金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重新组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食药监局继续承担药品器械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将原工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原质监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职和原县商务局承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食药监局。组建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设立了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中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这次机构改革,更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化妆品安全协助监管和农村群宴管理的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协助区域内行政执法工作。
食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公安、商务、水务、农发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的联动机制,通过整合力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主持人:好的,感谢刘局长的介绍。新组建的食药监局也就是说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职能进行了整合。说到这儿我想问一下陈局长,那如果我们消费者遇到了这个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消费这些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直接向咱们食药监局反映了?是吗
  陈静:是的。食药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采取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其中一项就是拓宽反映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渠道:一个是投诉举报电话,按照全国的统一要求设立了投诉举报的短号12331,只要市民朋友在成都市范围内拨打12331都可以由我们的值班热线对市民朋友的投诉举报进行受理,也可以直接拨打食药监局应急投诉举报电话84939488。另外我们还开通了政务微博,大家也可以在微博里面进行投诉。还有就是可以通过金堂公众信息网的网络问政平台反映问题。我们将及时认真的办理和回复。
主持人:好的,感谢陈局长。那今年食药监局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请刘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好吗?
刘显卫:好的。今年我们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了县食安办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责。对乡镇和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并按照市上要求,牵头开展了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和食品行业“潜规则”专项整治行动6次,各相关部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0余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8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二是加强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重点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监管覆盖面达100%。开展食品快检100余批次,完成2014年监督抽检计划及临时抽检任务共计426批次,(其中药品110批次,食品303批次,化妆品10批次,保健食品3批次);开展食品药品整治“亮剑”行动,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54件,结案47件,罚没款达18万余元。
三是强化药品监管。开展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15家零售药店开展了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目前通过对上积极争取,已为112家零售药店免费配备了电子设备,为进一步深化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奠定了基础。
四是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外开放年”,为促进金堂经济的发展,坚持以便民、优质、高效服务群众。严格把好餐饮服务行政审批现场核查关,保证现场核查质量,为改变金堂餐饮单位厨房面积、就餐场所、设施设备和提高餐饮服务整体发展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半年多来共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226户、《食品流通许可证》438户,现场核查389次,所有事项全部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未出现一起投诉事件。今年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件80余件。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是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在桂湖摩尔商场、妇幼保健完、安邦保险小学建立“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 3个,牵头组织乡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采取以会代训方式,举办基层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和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负责人、餐饮企业(学校食堂)负责人培训班6期,通过宣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让公众更多的了解市场准入、禁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药品不良反应等饮食用药安全知识,为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主持人:好的,感谢刘局长的介绍。你刚才讲了药品不良反应和禁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问题,我们先请药械监管科肖科长为我们大家介绍一下药品不良反应。
肖向阳: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在现实生活中,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相当高的,特别是在长期使用或用药量较大时,情况更为严重甚至出现严重的毒副反应。严格地讲,几乎所有药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但是,只要合理使用药物,就能避免或使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这就要求人们在用药前全面地了解该药的药理性质,严格掌握药品的适应症,选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明确药品的禁忌。在用药过程中还应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及时发现药品产生的不良反应,加以处理,尽量避免引起不良的后果。
主持人:好的,感谢肖科长的介绍。关于禁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有很多听众朋友也希望有更多的了解,请贺大队长将禁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问题向我们的听众朋友做进一步的介绍。
贺文:含铝食品添加剂,最常见的就是明矾,而过去制作馒头、油条等食品时常用明矾。明矾中含有的铝对人体有害,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对人身体危害很大,铝过量会对人体的神经、骨骼、消化、生殖、免疫等系统产生毒性作用,出现类似老年性痴呆症、骨质疏松等疾病。按照今年5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钾明矾)和硫酸铝铵。
主持人:好的。说起来和食品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市民朋友是特别痛恨的,也特别希望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武器进行打击。我们前期也看到这样的表述,其中有一段,充分利用好“两高”司法解释,强化行刑衔接,对一些根源性、行业性的问题,找到根本原因,采取釜底抽薪的方式,予以坚决有力地彻底打击,那么,请问“两高”的这个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它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将起到那些新作用?我们请陈局长给听众朋友做一个介绍。
陈静: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总共22条,可能对广大朋友来说具体的内容不便记忆,但是这个文件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他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总的来说,有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严密刑事法网,明确犯罪界限。通俗来讲,就是系统的解决了当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定罪问题,基本实现了对当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全覆盖。第二个特点就是依法从严从重,确保打击效果。这个司法解释充分发挥了刑事司法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功能,整个司法解释的通篇都贯彻了依法从严从重惩治犯罪的精神。第三个特点就是强化司法认定,方便实践操作。因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业性比较强,在我们以往的办案过程中,证据事实认定比较困难,所以我们司法解释就根据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特点,以及相关诉讼法的规定,对一些程序进行了处理,极大程度的增强了司法可操作性。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在那一次两高司法解释当中,还专门有一条是对我们食药监部门渎职行为进行了解释,就这一点我也想问一下易纪检,我们食药监部门是如何看待这一项专门的解释的呢?
易佑春: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触犯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九条专门提出了要从严惩处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渎职行为。这个解释出来以后,我们食药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大家认为这个司法解释要求我们监管部门、监管人员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不能有以前存在的执法不严的现象,它反映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更高要求,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个很大的鞭策,所以我们全局都认为应该以这个司法解释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我们的工作,严格执法,不辜负社会和广大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期望。
主持人:看得出来两高的司法解释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起到相当大的作用,所以现在市民朋友有一个期望,就是以两高司法解释和更多的法律条款作为一个支撑,到了关键时刻,食药监部门一定要亮剑,让我们老百姓吃东西更放心,服药服的更安全。
下面我们要走进另外一个关键词,非法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其实这一块是老百姓的心病,因为光凭肉眼是几乎没有办法识别添加剂到底正不正规,能不能使用,量到底是多少?我们想了解一下食药监部门最近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方面有什么样的举措,有没有比较典型的案例呢?
陈静:要杜绝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食品,首先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其次是我们监管部门严格监管。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有故意添加的,也有不懂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而无意添加的。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两高司法解释出来以后,对于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最高量刑可以至死刑,同时曝光典型案例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在这里也提醒消费者,很多违法添加行为其实是不法分子为了迎合消费者对食品“长得漂亮、口感又好”的要求,而添加一些非食用物质或者滥用添加剂来改变食品原本的性状,比如存放很久也不会变质的豆腐,看起来特别白和光亮的银耳、面粉制品,煮多久都不会老的毛肚等水发食品,所以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不用去购买和食用不符合本身性状的食品。
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在开展豆芽产品、豆腐制品市场准入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处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豆芽)案件5件并移送司法机关。其中,吴某、周某作为省内首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于7月24日由金堂县法院公开审理并定刑。
主持人:好的,感谢陈局长的介绍。有些老年朋友特别关注我们的节目,也是他们提出的一个内容,就是想具体的了解一下对一些老年人使用的涉及非法宣传的保健品,食药监部门有什么具体的作为,接下来请陈局长长给我们解答一下?
陈静:保健品是针对特定的人群提高他的免疫力,规范的说他是属于保健食品,但是社会上一些不好的宣传就把它吹嘘为保健药品,说它是药,吹嘘的包治百病,中老年人有什么病都能治,夸大功效,因此不少的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的消费者上当受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布置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专项行动。恳请我们的消费者、广大朋友,特别是中老年朋友,不要误听、误信一些夸大其词的宣传,真正有病还是要到医院去看医生,这方面也出了不少事儿,我们作为监管部门,我们对此非常的忧心,有责任要把这一块尽力做好。
主持人:那么又如何区分药品和保健品呢?
刘显卫: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两者的批准文号不同。药品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而保健品文号则有“国食健字……”“卫食健字……”“卫进食健字……”等。
2.应用目的不同,药品是用来防病治病,甚至救命,而保健品则主要用于身体功能的保健,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3.执行生产工艺标准不同。国家规定药品应在GMP(良好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车间按严格的《药品质量标准》规定的工艺要求实施生产,而且保健食品实施的是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4.销售渠道不同,药品只能在药店或医疗机构销售,处方药还得凭处方才能购买;保健食品则可以在一般性超市及食品店销售。

第三部分:热线解答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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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今天的节目受到广大听众朋友的积极参与,导播告诉我,我们的热线电话已经接进来了,好的,我们来接听第一位听众的热线电话,听听他有什么需要咨询的。
热线1:我是一名学生家长,现在学校周围的流动食品摊贩很多,家长非常担心学生食用后危害身体健康,望相关部门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监管。
陈静:这位学生家长你好,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一直倍受社会关注和学生家长关心。为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负责流动摊贩监管的县城管局和所在乡镇政府各司其职: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开展联合执法,三是集中归位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流动食品摊贩与监管人员打时间差,管理起来仍有难度。
城管部门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进行全覆盖执法,并且针对流动摊贩打时间差的现象,城管部门还采用了错时执法。如果市民发现有违法经营的流动食品摊贩,可以向城管局进行投诉。
同时,也请学校和广大学生家长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和理性消费,以从根源上消除隐患。
热线2:请问一下关于幼儿园的食堂菜品,食药监局是如何保障其安全的,对于私立的幼儿园有没有进行监管呢?
贺文:不管是幼儿园还是中小学,包括我们的大学,学校以及托幼机构的食堂都是县食药监局重点监管的范围,不管是私立幼儿园还是公立幼儿园,只要是有食堂都是我们监管的重点,每年我们都和县教育局一起联合下发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在这个膳食管理办法里面不仅仅是对幼儿的营养膳食做出了规定,而且很重要的一块是对它的食品安全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比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更严格一些,比如我们规定:做面制品除了使用必要的不含铝的膨松剂或酵母粉之外,其他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都不得使用。
热线3:我们有几个同学想报考执业药师,但不知道在哪里报名?
肖向阳:现在的执业药师的报考工作是四川省食药监局在负责,报名地址:在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中心2 1楼省食药监局窗口)。报名时间:周一至周四。联系电话: 028-86918361。
热线4:怎样才能买到放心肉
徐建辉:猪肉大家几乎天天都吃,但真的自己到菜市场去买,会挑的人却不多。特别是在夏季,生肉容易变质。如何才能挑到新鲜的生肉大家非常关心,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中有不少窍门。猪肉是否新鲜,有三个鉴别标准:“皮白肉硬有光泽”、“鲜香无异味”、“表面不粘弹性好”。
热线5:我开了家副食店,以前是在工商局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在到期要换证了,听说该找食药监局了。
徐建辉:是的。因为机构改革后,将原工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食药监局,原来由工商局负责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批改由县食药监局审批,所以请你到县政务中心二楼食药监局窗口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热线6:送报纸经常夹带一些药品的广告。如何辨别这些药品的真假呢?
肖向阳:首先要查看广告中是否有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合法的药品广告应该在刊发时标出广告批准文号。经审查批准的广告中不应含有以下内容:
1.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
2.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
3.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等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
4.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
5.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
6.含有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内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依据《广告法》进行查处。消费者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后,应及时向当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若对药品真假可疑,可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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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好的,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您现在收听到的是金堂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今天,金堂县食药监局的各位嘉宾走进我们直播间,围绕县食药监局全面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以及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热点难点问题等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在此,我们请刘局长对今天的上线情况作一个小结。
刘显卫:好的。非常感谢金堂人民广播电台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们非常荣幸地来到这里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交流。直播的时间非常短暂,与听众朋友愉快地交流让我们感到意犹未尽。我们也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来听一听大家对金堂食药监事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听一听大家需要什么,我们能为广大群众做些什么,也希望大家通过节目向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共同推动我县食药监事业健康发展。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金堂县食药监局的各位嘉宾。听众朋友,今天的《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感谢各位嘉宾参与今天的节目,也感谢广大听众朋友的收听。《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的首播时间是每周二上午的10:00—11:00,重播时间为每周五上午的10:00--11:00。在每期节目之外,听众朋友还可以通过拨打阳光政务热线84983300咨询反映问题。好的,听众朋友,本期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听,咱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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