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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地税局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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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地税局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方案提纲

节目时间:
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点至11点
节目地点:
金堂人民广播电台
节目播出频率:
金堂人民广播电台:FM103.2
上线单位:
金堂县地税局
做客嘉宾:
县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袁万杰
县地税局综合税政科科长陈嗣龙,服务征管科科长彭建,政策法规科科长李若愚和稽查局副局长李阳平。
节目主题:
围绕金堂县地税局深化“产业提升年”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发展”工作基调,坚定不移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区建设”,努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围绕全市地税系统“12366”中期发展战略,坚持用新观念、新作风、新精神引领新常态,打造税收业务、纳税服务和税务人才“三个领先区”,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创新征管方式、优化纳税服务、严格税收执法、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

节目提纲及流程

第一部分:(开场部分,介绍嘉宾,介绍节目访谈主题)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宣传片片头
(音乐垫上)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正在直播的金堂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我是主持人许莎莎。听众朋友,我们《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是每周星期二和星期五的上午10:00将准时与您相约直播间,帮您解决困难和问题,欢迎听众朋友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84983300,参与我们的节目。
今天节目中,我们邀请到了县地税局的各位嘉宾走进直播间,就我县地税重点工作以及广大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今天做客我们直播节目的嘉宾是:金堂县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袁万杰,综合税政科科长陈嗣龙,服务征管科科长彭建,政策法规科科长李若愚和稽查局局长李剑伟。欢迎各位来到我们节目中,与广大听众进行交流。
袁万杰: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金堂县地税局纪检组长袁万杰。非常感谢金堂人民广播电台,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听众朋友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我也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金堂地税事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和我的同事,将耐心听取朋友们的提问,并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谢谢大家。
主持人:听众朋友,今天上线的各位嘉宾将围绕金堂县地税局深化“产业提升年”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发展”工作基调,坚定不移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区建设”,努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围绕全市地税系统“12366”中期发展战略,坚持用新观念、新作风、新精神引领新常态,打造税收业务、纳税服务和税务人才“三个领先区”,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创新征管方式、优化纳税服务、严格税收执法、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如果您对金堂地税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者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和反映,都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84983300,与今天的嘉宾进行互动交流。好的,接下来,我们来关注一些热点话题。
主持人:大家知道,任何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农业、水利、交通等等各类公共设施建设,都离不开资金支持,而税收为我们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请问袁组长,我们地税去年组织收入情况怎么样?
袁万杰:截至12月31日,我局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4.99亿元,同比增收1.46亿元,增长10.81%。其中,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13亿元,同比增收2.01亿元,增长24.89%,圆满完成了组织收入任务,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主持人:好的,感谢袁组长!去年我们的地税工作的确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那今年地税有哪些重点工作呢,袁组长?
袁万杰:今年,我们要围绕成都市地税局“12366”中期发展战略,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努力做到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圆满完成各项 目标任务,为我县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首先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坚持依法征税,不能收过头税,也不允许偷税漏税”的要求,在经济新常态下,既要“冲锋陷阵”,又必须“依法行政”,所以我们一是将进一步提高税源掌控水平,管好现有税源,管住新增税源,管准潜在税源,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实事求是算好收入账,强化各项征管措施,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地方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坚守依法治国的最高引领,树立“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这个底线思维,不断提高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优化提升税收服务效能。全面树立“人人都是服务员”服务理念,让“依法服务、依责服务”成为每个税务人员的自觉行动。四是稳步推进征管改革。坚持立足常态、着眼长远,在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积极构建新常态下的“征、评、管、查”四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新机制。五是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进信息管税取得新进展。六是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严格落实党要管党的要求,正确认识“严管”与“善待”的关系,坚持从严带队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带出干部队伍活力和战斗力,带出精神“新状态”。七是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进一步通过纪律、规范、制度等一系列约束,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八是持之以恒抓落实。习总书记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今年,我们将不断提高抓落实的水平,努力在抓落实上取得新进展。
主持人:感谢袁组长的介绍,刚才您说到今年地税部门将继续优化纳税服务,目前正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我们地税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举措呢?
袁万杰:今年以来,地税局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继续保持每月一天的局长进大厅活动和科所长值守办税服务大厅制度。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这个月正好是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我局正结合宣传月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服务系列活动。大家可能已经在《新金堂》报上看到了我们将开展纳税专题辅导的通告。这是按照成都市地税局的统一部署,以最大限度地“便利纳税人、规范税务人”、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为主题的一项纳税服务重点工作。我局已在4月3日开展了一次纳税人集中辅导,由我局纳税人学校的教师深入浅出地向企业代表讲解了“营改增”的影响和涉税政策的疑难点等税收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并在会后,与参加辅导的企业代表开展了面对面沟通,详细地解答大家提出的相关涉税问题,认真倾听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运用多媒体,提高辅导到达率。首先是在《新金堂》报上开设税收辅导专栏,刊登税收政策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和微博联动,及时发布纳税人关心的热点信息,回应纳税人关切。今后还将不断丰富辅导形式,实现纳税辅导常态化。今年4-5月,我局将安排管理所税管员逐户走访纳税人,实现上门辅导常态化。同时,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阵地作用,通过科所长值守岗和纳税辅导席的结合,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大厅辅导常态化。第三,将以纳税人学校和税企QQ群为载体,加强对纳税人的远程辅导,实现远程辅导的常态化。
在整个税收宣传月里,我局还将开展税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目前正在策划与金堂三星大学城的大学进行合作,面向大学生开展一次以“地税助你创业梦”为主题互动交流。在此,我衷心邀请广大市民都积极参加到税宣系列活动中来,为我们建言献策,对我们开展评价监督,和我们一起构建征纳和谐的良好氛围,共建平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主持人: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市场比较活跃,二手房交易税款征收也是很多听众朋友关心的热点,听说我们地税采用的是软件评税的形式,请彭科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彭建: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是为了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进一步提高我县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水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的统一要求,我局从2011年12月起开始启动此项工作。
在2011年12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局长、地税局长为副组长,发改委、房管局、分安局、国土局、地税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金堂县推进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制定并通过了《金堂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方案》。金堂县地税局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具体相关工作。
按照规定程序聘请成都精正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城区(赵镇、三星)和所有乡镇进行数据的采集、照片的拍摄和评估等工作,共采集点位3002个,经软件公司审核、市局专家组验收后完成本地化改造,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运用,经过近两年来的运行情况来看,有效地落实了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同时,按照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对系统内的数据在去年12月进行了动态调整,使系统内数据同市场价格基本保持一致。并对漏采数据进行了补充完善,基本实现了数据的全覆盖。
针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造成实际成交价格与系统内评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我局专门制定了纳税争议处理办法,成立了纳税争议处理小组,专门负责解决此类问题。
纳税人对核定的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有异议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纳税人向房地产交易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证据资料;主管地税机关经核查后出具复核结论,并根据复核结论确定的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征税。
(二)纳税人可委托具有二级以上并在本地备案登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个案认定。地税机关参考估价机构的认定结论,确定纳税人房屋的交易计税价格。如地税机关认为评估报告出具的评估价格明显偏低,可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评估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评估方法选用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三)纳税人可通过金堂县价格认证中心对所交易的存量住房进行价值核定,地税机关根据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确定纳税人房屋的交易计税价格。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一百条规定,在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金额缴纳税款或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后,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主持人:好的,感谢彭科长的介绍。近两年来税收“营改增”成为热点话题,那么“营改增”在我县什么时候开始,涉及哪些行业,改革前后税率有何变化?下面请陈嗣龙科长为我们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陈嗣龙: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成都“营改增”涉及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是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税率为3%,现代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改征增值税之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主持人:近两年来,“小微企业”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各类经济类新闻报道中,请问陈科长,什么是“小微企业”,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又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陈嗣龙: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主持人:税收的确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最近大家都非常关注的是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免征期“5改2”的话题。请问具体政策是怎样的?金堂县已经开始执行了吗?请陈科长为我们解读一下这个政策?
陈嗣龙: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 )文件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第三部分:热线解答环节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宣传片片头+公益广告
主持人:今天的节目受到广大听众朋友的积极参与,导播告诉我,我们的热线电话已经接进来了,好的,我们来接听第一位听众的热线电话,听听他有什么需要咨询的。
热线1:我买了一套房子,听说在房产交易中有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之分,需要缴纳的契税是不一样的,请问普通住宅的概念如何界定?
陈嗣龙: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中普通住房标准的批复》(川地税函[2005]457号)文件规定,普通住宅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热线2:我在企业工作,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个税,是否进行12万元的申报?
陈嗣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二条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线3:我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了别人,在收取租金时对方要求出具发票,请问发票在哪里可以开具?需要哪些资料?要缴哪些税?
彭建:1、你可以到金堂县政务中心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的发票管理窗口或者金堂县第八税务所办税服务点开具,我局在政务中心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和地址在淮口学府街的第八税务所设置有专门的代开发票窗口,负责办理代开发票事宜。
2、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规定,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 持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有关证明材料,是指:
(1)税务登记证件;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如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及复印件。
3、按照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12年2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所涉及的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四川省地方教育附加实行综合征收: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5000元以上(含5000元)、20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0%,同时还应缴纳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租金收入1‰贴花,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县政府批准的不同地段不同计税标准计算缴纳。
热线4:我到饭店吃饭后索要了发票,回到单位报销的时候,财务人员告诉我发票是假的,无法报销,请问发票真伪如何进行鉴别?
彭建:(1)防伪纸鉴定:定额发票(无奖、有奖)和单联机打发票(平推、卷式,出租车发票除外)使用70克白水印税徽图案和黑水印“四川地税”字样加背面具有划痕显紫红色线条的防伪水印纸。(2)多联机打发票(平推(含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卷式)和手工发票的发票联(第一联)使用45克有色和无色荧光彩纤加背面具有划痕显紫红色线条的防伪压感纸(上纸)。
(2)发票查询:
①新版通用机打发票(有奖)、通用定额发票(有奖):
A 、纳税人拨打(028)12366成都地税纳税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操作;
B 、编辑手机短信发送到106299999查询;
C、登录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发票查询---有奖发票(输入代码、号码、密码);
D 、登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网上办税---发票查询---普通发票查验/绿色通道(输入代码、号码、密码)。
E、登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网上办税---发票查询---有奖发票---点击成都市有奖发票查询网址(输入代码、号码、密码)。
②其余普通发票:
A、纳税人拨打(028)12366成都地税纳税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操作;
B、登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发票查询---普通发票查验/绿色通道(输入代码、号码、验证码)。
热线5:我今年就大学本科毕业了。现想自己创业开一个商贸公司,前几年国家支持出台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时,连小的个体户都有优惠的,我在网上也查询过,也没有听到取消的消息。请问,是否以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取消?是否大学生创业必须是高新项目才叫创业?同时如果有,我应该向哪去申请?
陈嗣龙: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8号 )规定,为进一步简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程序,经国务院批准,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就业创业证》的发放、使用、管理等事项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可印制一批《就业创业证》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
二、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热线6:我买了一套房,是我个人的首套房,应该享受征收1.5%的契税优惠,但开发商代收契税时,按3%征收的,这是怎么回事?
彭建: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房屋契税税率为3%,但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144㎡),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按1.5%税率计算);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唯一住房的合法证明材料必须是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出的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的查询结果(加盖房产信息查询专用章)。
根据房地产企业经营流程和合同约定,由企业代业主办理相关权证,税务机关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正确的应纳税额,然后对每位业主开具契税税票。房地产企业凭税票与业主结算,多退少补。 
热线7:我打算买一套二手房,请问涉及哪些税收?
陈嗣龙: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对房屋交易的购买方,征收契税及印花税。对房屋交易的出售方,征收营业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结束语: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宣传片片头+公益广告
主持人:好的,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您现在收听到的是金堂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今天,金堂县地税局的各位嘉宾走进我们直播间,围绕县地税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强力实施‘三大战略’,加快推进‘三区建设’”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质效,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等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在此,我们请袁组长对今天的上线情况作一个小结。
袁万杰:好的。非常感谢金堂人民广播电台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们非常荣幸地来到这里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交流。直播的时间非常短暂,与听众朋友愉快地交流让我们感到意犹未尽。我们也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来听一听大家对金堂地税的建议和意见,听一听大家需要什么,我们能为广大群众做些什么,也希望大家通过节目向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共同营造和维护我县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如果大家今后有什么需要咨询的问题,请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2366,我们一定尽心为您解答。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金堂县地税局的各位嘉宾。听众朋友,今天的《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感谢各位嘉宾参与今天的节目,也感谢广大听众朋友的收听。《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的首播时间是每周二上午的10:00—11:00,重播时间为每周五上午的10:00--11:00。在每期节目之外,听众朋友还可以通过拨打阳光政务热线84983300咨询反映问题。好的,听众朋友,本期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听,咱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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