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兴国带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县人大办 发布日期:2013-10-22 关注度:4582

1022,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兴国带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法制办、代联信访办和县公安局负责人参加检查。

罗兴国副主任一行实地察看了栖贤乡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S101线执勤卡点和成环线测速点,听取了县公安局负责人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汇报。罗兴国副主任指出,近年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排隐患降事故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为我县加快实现争当“四个标兵”作出了积极努力。

就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罗兴国副主任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规范城市交通秩序。要全面排查城区道路堵点、乱点、难点,加强对摩托车、电瓶车、出租车的管理,规范城区行车秩序,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是要狠抓农村安全出行。要狠抓源头管理,重点打击农村道路上的非法运营、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排查县道、乡道上违法出行车辆,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三是要强化部门联动监管。要充分发挥主导监管作用,利用召开工作联席会等形式加强部门协作,有效整合力量,明确责任义务,共同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要警钟长鸣,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我县在全省丘区率先、与成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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