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廖文孝、左国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根据金堂县人民法院院长邱劲波的提请,经2016年8月26日金堂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廖文孝同志为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维席同志为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彭育萍同志为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 晓同志为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宝珊同志为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 健同志为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 何同志为金堂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钟世谷同志为金堂县人民法院淮口法庭庭长;
孙泽海同志为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竹篙法庭副庭长。
免去:
左国民同志的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顺强同志的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 何同志的金堂县人民法院淮口法庭庭长职务。
钟世谷同志的金堂县人民法院竹篙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