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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5-10 关注度: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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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教育局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金堂县行政辖区内的具有相应学历的人员。

1.幼儿教师学历要求: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师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2012年前毕业的职业高级中学的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师专业学历。

2.小学教师学历要求:具有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注:1.党校学历除外,2.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二)驻金堂县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专科、本科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三)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成都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于2017325日—42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二)申请人于201754-5日到金堂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赵镇迎宾大道)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用A4纸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四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盖章);

4、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6、根据《关于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成教资[2017]1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注:1.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2. 个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由户籍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据;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出据;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据);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8、个人户口证明材料原件一份(注:由学校统一申报的申请人、能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的申请人可不提供)。

9、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10、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材料: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1、户籍不在金堂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金堂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三、体检

201754-10日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素质能力测试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员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526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证书颁发时间:2017710日前

六、收费标准:2015年前(含2015年)参加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260元,2016年以后参加国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280元。

收费依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函〔20089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62

联系人:吴老师、史老师           联系电话:1355011107513438033785

金堂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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