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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收运许可
来源:县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7-04-29 关注度: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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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许可

一、申请条件

1、取得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 

2、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等许可证件。 

二、项目概述

1.目名称: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许可办事指南

2.办理窗口:县政务中心2楼城管局11号窗口

3.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4.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02884922062

7.投诉电话:(02884922661

三、法定依据

《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012525日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101日起施行)第十条(服务许可)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向金堂县城市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打印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属于可现场更正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金堂县城市管理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或实地核查,在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三步: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作出决定之日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件)。

第四步:取件人凭经办人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领取许可证(件)。

五、申报材料:

(一)餐厨垃圾收运许可申请书1份。(原件)

(二)法人资格,符合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餐厨垃圾专用密闭运输车辆,具有餐厨垃圾专用运输车标识,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等许可证件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四)企业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五)企业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六)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七)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和技术规范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八)企业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九)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处理技术方案和达标排放方案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七、备注

八、数量限制

九、行政审批年检或年审

十、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十一、网上预审

十二、联系方式

        人:陈雯、张劲

联系电话:84922062

联系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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