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川环发〔2013〕43号)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环函〔2013〕1107号)规定,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编号 |
污染物发放类型 |
有效期限 |
1 |
四川董记食品有限公司 |
向华 |
川环许A金0366 |
废水 |
一年 |
2 |
成都旭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陈立军 |
川环许A金0386 |
废水、废气 |
一年 |
一、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7日)。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388号第二办公区1704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承办
蜀ICP备13001076号 E-Mail:jtzwgk@163.com
管理维护:(028)84922661 技术支持:(028)8555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