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川环发〔2013〕43号)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环函〔2013〕1107号)规定,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编号 |
污染物发放类型 |
有效期限 |
1 |
成都市赛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娟 |
川环许A金0380 |
废水、废气 |
一年 |
2 |
成都美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唐德根 |
川环许A金0381 |
废水、废气 |
一年 |
一、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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