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川环发〔2013〕43号)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环函〔2013〕1107号)规定,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编号 |
污染物发放类型 |
有效期限 |
1 |
四川南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刘蜀伟 |
川环许A金0359 |
废水、废气 |
一年 |
一、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21日)。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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