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赵家镇人民政府讨论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本项目现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只有报名参加了投标,才有资格被业主邀请参加招标竞争。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
金堂县赵家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赵家镇山泉映月聚居点附属工程 |
建设地点 |
赵家镇翻山堰村1组、阳河街社区4组 |
实施时间 |
2014年2月-2014年5月,75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聚居点照明、绿化、给排水、道路等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设计) |
建设资金 |
上级补助资金和农户自筹。 |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
(3)其他要求:
工商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提供法人授权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提供县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
四、保证金缴纳
(1) 申请人需在报名时缴纳拾万元人民币(小写:100000元)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称:金堂县赵家镇人民政府
账户:021812000120010000817
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金堂赵家分理处
(信用保证金缴纳后凭银行收款证明在报名有效期内至赵家镇财政所换取正式收据)
(2 )中标者信用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施工建设总投资10%缴纳。
(3) 未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4日-30日
报名地点:金堂县赵家镇城建办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81717025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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