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规程: | (一)退役士兵:持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办报到;异地入伍需来金堂安置的,需持有关材料到县安置办审查办理; (二)转业士官:持省安置办的通知书和其它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办审查报到; (三)复员干部:持省安置办通知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到其安置办报到; (四)接待来访:按有关政策给予答复; |
所需材料: | 1、退役士兵:持有效证件(身份证、退伍证、行政介绍信),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办报到;异地入伍需来金堂安置的,需持有关材料到县安置办审查办理; 2、转业士官:持省安置办的通知书、退伍证、身份证、行政介绍信其它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办审查报到; 3、复员干部:持省安置办通知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到其安置办报到;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及时办理 |
办事机构: | 金堂县民政局优抚科 |
办公地址: | 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388号第二办公楼4楼金堂县民政局 |
联系方式: | 84993992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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