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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退伍安置服务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11-08 关注度: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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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规程:     (一)退役士兵:持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办报到;异地入伍需来金堂安置的,需持有关材料到县安置办审查办理;
    (二)转业士官:持省安置办的通知书和其它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办审查报到;
    (三)复员干部:持省安置办通知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到其安置办报到;
    (四)接待来访:按有关政策给予答复;
所需材料: 1、退役士兵:持有效证件(身份证、退伍证、行政介绍信),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办报到;异地入伍需来金堂安置的,需持有关材料到县安置办审查办理;
2、转业士官:持省安置办的通知书、退伍证、身份证、行政介绍信其它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办审查报到;
3、复员干部:持省安置办通知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到其安置办报到;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
办事机构: 金堂县民政局优抚科
办公地址: 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388号第二办公楼4楼金堂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 8499399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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