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受理补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
1、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后双方未复婚;
3、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户口薄;
3、婚姻登记档案;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彩色照片。
(三)办理地址
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办证大厅3楼,联系电话:84994128。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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