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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来源:金堂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11-14 关注度: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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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置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属于登记结婚的 3、双方完全自愿要求离婚 4、已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住房、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5、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资料

当事人的户口薄(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男女方各1份)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复印1份) 当事人各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张)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第二步: 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四)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办证大厅3楼,咨询电话:84994128 。

(五)收费标准/依据

免费。

(六)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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