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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个体参保人员签订银行代扣协议书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7-11-02 关注度: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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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规程: 1、初次办理: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农业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1号窗口签订《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
2、更改或注销协议: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农业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始协议,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1号窗口重新签订《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
备注:
1、为保证扣款成功务必于每月扣款期(5日-20日)保证银行卡或银行存折上有足够的需扣款金额。
2、因银行代扣周期原因,我们只在每月的21日至次月的4日期间办理银行代扣的协议注销、办理退休时的在职转退休、更改社会保险缴费档次、变更银行账号和扣款未成功的现金补缴。
3、需办理协议新签、更改及终止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农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原始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协议签订后应妥善保管。
4、如当月帐户缴费资金不足扣款时,请于次月扣款期(5日-20日)保证银行帐户有足够两个月的扣缴资金。否则,若两月未扣款成功,则视为你自愿放弃委托扣款,协议终止。
5、基本上每年5-7月会发布当年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出台后系统会自动调整各险种的缴费金额,个体参保人员应及时做好扣款金额的调整。
所需材料: 1、初次办理: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农业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2、更改或注销协议: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农业银行卡、原始协议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前955开头的农业银行卡已经不能进行扣款,且农业银行卡应在成都市范围内开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当即办理
办事机构: 金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办公地址: 金堂县迎宾大道38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联系方式: (028)84932337
法律依据: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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