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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7-11-02 关注度: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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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规程: 1.转入:申请人或代理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资料原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单位基金征集窗口提出书面转移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转出:申请人或代理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单位基金征集窗口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备注:
1.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申请人委托书原件;
2.市内转入、转出因系统已联网,只需在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后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参保缴费手续即可(缴费以及签订银行代扣协议按各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办理)。
所需材料: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省外45个工作日,省内15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 金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办公地址: 金堂县迎宾大道38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联系方式: (028)8493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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