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成都市残联《成都市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补项目实施办法》(成残联〔2015〕15号)。
二、办理程序
1.申请。残疾人本人持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交《成都市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接补助申请审批表》。
2.审核和公示。乡镇(街道)残联自接到《申请审批表》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无效)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残联审批。
3.审批。县残联自接到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审批表》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逐级将审批结果通知到残疾人本人,同时汇总审批对象名单上报市残联备案。
4.发放补贴。补贴一年发放一次。县残联审核确定发放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县财政同意后,将补贴资金拨付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残联通过金融机构将补贴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1.残疾人户籍证明材料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份(复印件);
3.《成都市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接补助申请审批表》1份(原件)。
四、申请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以上,以家庭承包土地(林地)、水面为依托从事种植、养殖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其中,对于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处于就业(创业)初期的困难残疾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大中专残疾毕业生给与重点扶持、优先补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备注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咨询电话:84994088
金堂县残联地址:赵镇文化街249号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承办
蜀ICP备13001076号 E-Mail:jtzwgk@163.com
管理维护:(028)84922661 技术支持:(028)85555792